出版合同

著作权人与出版人(出版单位)所达成的关于著作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将作品的出版权转让给出版人,由出版人出版作品,以实现著作权人之著作权的协议。此合同的特点在于,它以转让作品出版权的行为为客体,而著作权仍属著作权人享有。出版合同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出版合同,即双方就已经完成的作品,协商出版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约稿合同,即双方就尚未完成的作品,协商著作者交稿和转让出版权的有关事项。出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有权利义务。著作权人的义务:(一)将作品的出版权转让给出版人。(二)按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交付作品。(三)在约定期限内,不得把同一作品再行交其他出版人出版。

出版人的义务:(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出版作品。(二)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增减或变更作品的内容。(三)作品出版后,应依法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和赠送样书。根据我国目前有关法律规定,支付的稿酬包括基本稿酬(字数稿酬)和印数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