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1712~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资产阶级激进民主主义者。出身于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从小丧母,自父亲离家出走后,生活贫困不堪。先后从事过仆役、学徒、家庭教师、乐谱抄写员、私人秘书等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巴黎时,曾和狄德罗等启蒙思想家交往甚密,后因观点不同,逐渐和“百科全书派”决裂。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5年)和社会论》(1762年)。他认为状态的平等进入文明社会的不平等经历了不同阶段,私有制的出现、富人的法律和政府以及暴君专制是社会不平等产生的根源;为了依靠集体力量保障个人权利,人民通过缔结社会契约建立国家,并将各自的权利转让给集体;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并且不可转让,不可分割;法律是公意的表现,公意是人民的共同意志;人民必须掌握立法权,立法权和行政权不能合一,行政权服从立法权;凡实行法治的国家,不论其政府形式如何,都可以称为共和国;法律可以分为四类:政治法、民法、刑法和风俗习惯舆论;人民应当通过自己的代表制定法律。这些思想对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乃至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但他并未摆脱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他的理想在实践中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