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师 官名。同吴师。周代置。掌山林水泽。《大簋铭》:“王呼吴(虞)师召大。”《管子·立政》:“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使民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也。”《荀子·王制》:“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