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格

唐律令文书。景龙元年(707),以神龙元年(705)删定的格(即《神龙散颁格》)漏略,命刑部尚书张锡招集明习法学人重加删定。至景云元年(710),又命户部尚书岑羲等再加删定,太极元年(712)奏上。十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