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薛用弱
处州[1]小将胡志忠,奉使之越[2]。夜梦一物,犬首人质,告忠曰:“某不食岁余,闻公有会稽之役,必当止吾馆矣。能减所食见沾乎?”忠梦中不诺。明早遂行,夜止山馆[3]。馆吏曰:“此厅常有妖物,或能为祟。不待寝食,请止东序[4]。”忠曰:“吾正直可以御鬼怪,勇力可以排奸邪,何妖物之有!”促令进膳。
方下箸次[5],有异物——其状甚伟——当盘而立。侍者慑退,不敢旁顾。志忠撤炙,乃起而击之,异物连有伤痛之声,声如犬,语甚分明,曰:“请止!请止!若不止,未知谁死。”忠运臂愈疾,异物又疾呼曰:“斑儿何在!”续有一物自屏外来,闪然而进。忠又击之,然冠隳[6]带解,力若不胜。仆夫无计能救,乃以篲[7]扑,罗曳入于东阁。颠仆之声,如坏墙然。
未久,志忠冠带俨然而出,复就盘命膳。卒无一言,唯顾其阁,时时咨嗟而已。明旦将行,封署其门,嘱馆吏曰:“俟吾回驾,而后启之。尔若潜开,祸必及尔。”言讫遂行。
旬余乃还,止于馆,索笔砚,泣题其户曰:“恃勇祸必婴[8],恃强势必倾[9]。胡为万金子,而与恶物争!休将逝魄趋府庭,止于此馆归冥冥。”题讫,以笔掷地而失所在。执笔者甚怖,觉微风触面而散。吏具状申刺史[10],乃遣吏启其户,而志忠与斑黑二犬,俱仆于西北隅矣。
——《集异记》
〔注〕 [1]处州:州名。治所在今浙江丽水东南。 [2]越:州名。治所在会稽:扫帚。 [8]婴:加。 [9]倾:危。 [10]刺史:唐代州的行政长官。
说理记事之文,应力求通畅明白,但奇僻荒诞的志怪之作,则往往需要制造扑朔迷离的境界,使读者初起如堕五里雾中,最后方或明或暗地点醒之,令人重见天日,心开神释,骨飞眉舞。《胡志忠》可以说是深得其三昧的一篇。
开篇,作者极简单地介绍了胡志忠的服役处所、职务和新接使命,后迅疾地引入“夜梦一物,犬首人质”,提出“某不食岁余”的陈述和止其馆时“能减所食见沾乎”的请求,以及“忠梦中不诺”的态度。不是梦亲朋故旧,不是梦常境往事,这一梦极怪!原因何在呢?令人不解。会有什么应验呢?无从预测。接写志忠夜止山馆,馆吏说以厅有妖物,不听,促令进膳,果在下筯之间出现了“当盘而立”的“异物”。志忠击之,异物连有伤痛之声,声如犬。这时,梦中“犬首人质”之物,馆吏所说之“妖物”和志忠所击之“异物”,读者可以知其为一物了,但此物的面目仍很不清晰。
继此所写斑儿的“自屏外来”,志忠的“击之”,仆夫的“乃以篲扑,罗曳入于东阁”等,又故意闪烁其词,让人模糊不清。“未久,志忠冠带俨然而出,复就盘命膳。卒无一言,唯顾其阁,时时咨嗟而已。”则更为疑云。志忠不是在与“斑儿”较量时,已经“冠隳带解”了吗,怎么又在打了一阵之后,反而“冠带俨然”了呢?他已制伏住“异物”和“斑儿”而获胜了,为什么在用膳时,对获胜的过程一句也不肯说呢?又为什么面无悦色,反倒要顾东阁而“时时咨嗟”呢?难道对“异物”和“斑儿”之死还有所惋惜吗?如果不是,又是为了什么呢?明旦将行,封署其门,并嘱馆吏不得开启,亦叫人难以捉摸。为什么不让尽快处理已击毙之“异物”和“斑儿”呢?二物已毙,还能为害吗?究竟要等待什么呢?
直到志忠旬余归还,索笔题诗,“以笔掷地而失所在”,又待“吏具状申刺史,乃遣吏启其户”后,这时才云开雾散,令读者确知,“异物”乃一条黑犬,“斑儿”乃一条斑犬;而见志忠亦“仆于西北隅矣”,促使读者联系其题诗中的“逝魄”,“止于此馆归冥冥”,“执笔者”的“觉微风触面而散”,以及他出阁用膳时的沉默、咨嗟,临行时的嘱咐,从而悟到,原来自东阁复出用膳,赴越,归还,题诗者,乃是志忠的鬼魂!
本篇的写法,对今天以神话、侦破等为题材的小说、电影、电视……俱不无值得借鉴之处。但是,本篇由志忠鬼魂所题诗句:“恃勇祸必婴,恃强危必倾。胡为万金子,而与恶物争!”透出的不要斗勇争强,应当明哲保身的主旨却不可取。如果对于“恶物”,皆不与之相争,则必将纵使“恶物”更加猖獗。不要说有勇可恃,有强可恃,即使处于势弱力薄的境地,亦不能听任“恶物”为非作歹,而当有“精卫衔微木”,“刑天舞干戚”的志气。志忠生时所说:“吾正直可以御鬼怪,勇力可以排奸邪,何妖物之有!”这一精神,倒是应该大力发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