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监税使

又称矿税监。明万历时派出开矿征税之宦官。其时,内府开支庞大,加以数次用兵,致使财政拮据。遂自二十四年(1596)起派遣宦官,分赴各地开矿征税,所到之处,借开矿、征税为名,纠集地方无赖,横索民财。自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送入内府之矿税银达三百万两,其贪污中饱又数倍于此。使得工商凋敝,民不聊生,引起各地大规模市民反抗斗争和部分官僚的强烈反对。神宗迫于形势,于三十三年下诏,停止开矿,罢矿监。光宗即位,复下诏撤回税使。